各系、各位老师:
为进一步激励先进、树立典型,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营造全院奋发进取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,结合《魔镜号
“谭伟鸿奖教金”管理办法》,经学院研究决定,开展魔镜号
2025年“学院贡献奖”暨“谭伟鸿奖教金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魔镜号
全体在岗一年及以上,并于2025年度在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育人、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破性成就或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(个人或团队)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能够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爱岗敬业、甘于奉献,在努力推进教育管理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3.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。
4.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奖项设置及分类
原则上每年评选10项左右(含个人与团队),每项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。
1.“教学先锋”型模范
申报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两点要求。
(1)年度教学业绩考核B以上,得到师生普遍认可。
(2)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,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奖项。
2.“科研先锋”型模范
申报者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点要求。
(1)课题: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,或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。
(2)论文、专著:在顶级期刊(指《经济研究》、《管理世界》、《新华文摘》全文转载等、以及国际顶级期刊)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或出版A类专著。
(3)科研奖项: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。
3.“育人先锋”型模范
申报者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两点要求。
(1)在学生竞赛、科研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,包括指导学生获得“挑战杯”、“互联网+”、职业规划竞赛等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,或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术科研项目立项等。
(2)担任班主任的参评教师,所带班级积极获得校级“五四红旗”团支部或“优良学风班”,班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所在学院前列,违纪率低,无重大事故发生。
(3)在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,包括获得省级及以上思政课题、案例、课程思政立项,思政论文获奖等。
4.“管理服务”型模范
从事党务、行政管理工作,尽心尽力,深受师生好评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的相关人员。出色完成本职工作,并且在工作岗位中有突出表现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自荐申报。由个人(团队)申报或组织推荐;符合条件者请填写《魔镜号
“学院贡献奖”暨“谭伟鸿奖教金”申请表》,并提供个人(团队)事迹简介(奖项)以及相关支持材料复印件(需提供原件审核)。
2.所在系部(科室)推荐。各系部(科室)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。
3.学院办公室初审。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、核实申报材料信息,并汇总提交学院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审议评定。
4. 学院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后发文。
五、申报材料要求
1.个人事迹须填写“申请类型”和“具体奖项”;团队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,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。
2.申请截止日期:2025年12月30日下午16点前,书面申请材料(附件1《魔镜号
“学院贡献奖”暨“谭伟鸿奖教金”申请表)签字后请交至A205学院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(附件1、附件2和佐证材料)打包命名为“姓名+具体奖项名称”请发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1:魔镜号
“学院贡献奖”暨“谭伟鸿奖教金”申请表
附件2:魔镜号
“学院贡献奖”暨“谭伟鸿奖教金”申报情况汇总表
附件3:魔镜号
“谭伟鸿奖教金”管理办法
魔镜号
2025年12月23日